搜狐娱乐讯 12月27日,乐华娱乐发布了关于孟美岐名誉维权案件进展的说明。其中指出法院认为被告“仝**”使用大量侮辱性言辞以及根据网上未经核实的娱乐自媒体报道、网友言论等称原告“惯三”“性贿赂”贬损了原告孟美岐人格,行为构成对原告孟美岐的诽谤、侮辱,侵害了孟美岐的名誉权,判令被告向原告孟美岐公开赔礼道歉,并赔偿精神损客抚慰金及经济损失共计23000元整。
另外,说明中还指出现判决书已生效,被告已向孟美岐诚恳致歉,并获得孟美岐的谅解。因被告主动提出其家庭负担较重,且深刻认识到了自身错误,孟美岐同意免除其部分赔偿责任,后续将遵照孟美岐的意愿,将本案相关赔偿款捐赠公益,用以帮助他人、传播善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