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S申请强制执行汪小菲拖欠生活费750万台币,后来汪小菲以“债务人异议”提出上诉,台北地方法院在20日开庭,不公开审理,双方都是代理律师出庭,律师避谈案情。
虽然案情内容不被泄露,但台媒报道还是流出部分内容。
大S严格执行离婚协议,主动放弃自己的赡养费。
抚养费给小孩建立个人成长基金。
信用卡专款专用。
坚持两个孩子的抚养权,甚至可以动用法律限制对方的探视权,即使给多少钱也绝不妥协。
辞退家里带的保姆、司机等,重新找人。
另外包括电费,日常开销什么的都是自己承担。
汪小菲曝光的离婚协议上写着的是每个月要支付100万的台币费用,同时还要支付给孩子100万台币的生活费用,但孩子的学费等都是据实报销,大S和具俊晔再婚后汪小菲就停止支付生活费,这个可能是给大S的,大S认为这是给自己身心受创的费用。
信用卡在离婚协议也写清楚可以使用,张兰爆料大S手上的是副卡,最高限制消费200万台币,大S在三四月份的时候刷爆信用卡,有两笔超过200万台币的消费没有成功,而一共消费了340万台币,传出大S使用汪小菲的信用卡购买自己和具俊晔结婚的物品,还传说给具俊晔购买了鞋子。
S妈否认大S和具俊晔并没有搬出信义区的豪宅,大S在结婚前购买的200多平米的房子现在是大S的姐姐在居住。
S妈也不知道两个人的官司情况,认为大S不会告诉她,结婚和离婚也没有告诉她,知道汪小菲确诊新冠希望他尽快好起来,还能赚钱和开心。
具俊晔可能在韩国参加艺术展,大S更新社交账号为老公宣传,只是艾特了具俊晔,并没有留言,评论被设置了限制,网友不能随便评论。
大S还是要两个孩子的抚养权,不会交给汪小菲,记得S妈说过孩子不可能送给汪小菲和张兰带,因为他们一直直播带货,根本没有时间管孩子,而张兰认为孩子一直都是保姆在带,大S并没有尽到母亲的责任。
网传汪小菲花费5000万换来的条件是孩子可以在寒假回到北京让爷爷奶奶可以见面,这个好像是张兰的网红好友爆料的,真假不知。
限制汪小菲的探视权不太可能,法律也不会这么做,即使离婚了父母也应该有探视权,而且是共同抚养孩子。
家里带的保姆应该是汪小菲雇佣的,但S妈说两个孩子出生到现在,都是大S在支付保姆、管家和司机的费用,一个月要花费15万台币。
可能保姆会向张兰通风报信,所以大S要辞退自己找,看来不想让这些保姆、管家和司机透露太多家里的秘密给张兰或汪小菲,这个可能性还是会有。
电费以及日常开销都不需要汪小菲支付,大S方面承担,的确都和具俊晔再婚了,还要前夫支付这些费用,真的说不过去,如果大S不再婚可能汪小菲会继续支付,现在都和具俊晔住在一起了,前夫不可能花钱养现任吧?如果大S不撤销这一项,可能会继续被网友嘲讽。
都是媒体透露的内容,真假难辨,可能是媒体猜测的内容吧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