吴亦凡,加拿大炮王,这次真的栽了!
刚刚从新闻得知,吴亦凡被法院判处13年徒刑,并且驱逐出境!
尽管吴亦凡和他的团队还有起诉的权利,但这一判决基本上定了性,这也证明他的犯罪事实挺严重!
回想起吴亦凡这些年在娱乐圈的崛起,可谓是一路高歌猛进。
他的母亲原本是华人,后来从中国移民加拿大,自然而然,吴亦凡也是加拿大国籍!
吴亦凡这些年走的路,如同大批量的韩流一样。通过韩国的练习生培训,然后经过娱乐公司的不但包装,最终进入大陆市场赚钱!这也是韩国娱乐圈的惯用做法,惯用套路!
通过在中国大陆招募一些年轻漂亮的女孩子或者年轻帅气的帅哥,以公司的名义把他们招过去,通过严苛的各种技能培训,然后同公司签约。这些艺人往往同公司签的都是霸王条款。公司具有绝对的权利,所获的利润艺人占小头公司占大头。
韩国的演艺圈,娱乐圈其实是一条成熟的产业链,他们通过不断的炒作和包装,捧红艺人,然后将这批艺人,回流大陆市场,赚的盆满钵满!由于这些艺人同公司相比处于绝对的弱势,所以即使有一天他们翅膀硬了,要同公司解约的话,你要付出天价的解约费,这对于公司来说,也是非常好的收入。这也是韩国娱乐圈挣钱谋生的重要手段。
这些年,由韩国练习生回归大陆市场的有不少成功的艺人,譬如说像韩庚,鹿晗,张艺兴,吴亦凡,等等 。
他们其实只是韩国娱乐圈产业链下的速成品,他们主要是通过靓丽的外观造型,一副好的皮囊,再加上不断的炒作,包装,流量加持。通过这一套娱乐圈成熟的产业链,把大陆的娱乐市场搅得天翻地覆。尽管他们没有过硬的专业技能,譬如唱歌,跳舞,演戏,真正拿得出手的没有一样!
他们就像割韭菜一样,收割着一波又一波的国内年轻的观众,使整个娱乐圈浮躁至极。吃了非常差的带头作用!
我相信这次吴亦凡认栽,他不是第一个,也不是最后一个!也希望通过这次案件,让那些傻白甜的追星族们,可以醒醒啦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