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衣哥家的烦心事是一件接着一件,如此消耗公共资源,不少网友已经腻了。
近日,作家谷传民以侵犯著作权为由,将大衣哥告上法庭,此案已经在11月4日开庭,曾以草根歌手为豪的朱之文,不料因为唱歌而成了被告,令人不可思议。
就连他自己也说:我当了一辈子农民,没想到因为这个事情被告了,这还是第一次。
从大衣哥的言语中我们看出,他心里很委屈,有苦说不出,为何每次受伤的都是他呢?
在接受记者采访时,朱之文道出了自己的不甘:我相信法律会给我一个合理的说法,法院是讲道理的地方,我可以把事实真相全部都说出来。
那么,事实真相究竟是什么呢?
经过媒体的曝光之后,风向标左右摇晃,有支持朱之文的,也有为谷传民点赞的。俗话说得好:人怕出名,猪怕壮,当名和利蜂拥而来时,大衣哥势必会遇到一些麻烦。
两人的矛盾还要从一首歌曲说起,据说,这首名为《火火的情怀》的歌曲出自谷传民之手,最终得到朱之文的采纳。
值得一提的是,当时两人的关系很不错,谷传民坦言:我和他是老乡,所以比别人更了解他,每次他遇到麻烦的时候,我都会站出来支持,但朱之文一句感谢的话也没有。
据谷传民所说,这首歌是公益歌曲,但朱之文经常在商业活动和演出中多次演唱,从中获利,当谷传民提出版权问题的时候,朱之文假装没不懂,自顾自地继续捞钱。
关于谷传民的说法,朱之文给出截然相反的解释,他说,他是通过一家电视台的介绍认识谷传民的,当年谷传民找自己给歌曲做推广,这首歌早就写出来了,就是没有被唱红,自己怎么会侵权呢?
孰是孰非我们不好猜测,但从谷传民的话语中可以看出,他本人并不仅仅想要一句道歉,眼看着朱之文现在这么红,自己却一分钱也没得到,心里肯定不爽。
嘴上说着不在乎钱,随后却在赔付要求上写上800万的侵权费,这人也挺鸡贼的……
对此,也有网友提出了不同的看法:谷传民是歌曲的作者,朱之文获利便是“渔翁得利”,从道义上来讲,他应该分给谷传民一部分。
《火火的情怀》讲述的是留守儿童的故事,歌词深情朗朗上口,没想到两人却因为钱的事情反目成仇,讽刺至极啊。
一些支持朱之文的网友言辞也很激烈:既然官司已经产生,就不关乎感情,而是和利益有关,相信朱大哥的为人,相信法律。
近些年,有关音乐版权的官司层出不穷,比如说汪峰和旭日阳刚,还有某游戏主播演唱《向天再借五百年》等等。
很多人都觉得,一些原创作者的做法有些过度了。
随后,作曲家张宏光给出了一些观点:索赔的金额并不是主要的,因为即便维权成功,获得的赔偿金也是很低很低的,重点是,我们应该呼吁社会对音乐版权的重视。
从大衣哥事件当中我们不难发现,他这次败诉的可能性是比较大的。因为在法律面前,大衣哥那套方式已经不管用了。
而且,谷传民本人存有手稿和录像,至于大衣哥,唱人家的歌曲也有录像证明,可谓是铁证如山。
法律不会看你有多少支持者,多少粉丝,你是农民的身份而去“怜惜”你,大衣哥以往的人设都不作数了。
最后,大衣哥的发展的确得到了谷传民的助力,作为一名歌手,他赚了钱之后并没有想到对方,中国人讲究“滴水之恩涌泉相报”,朱之文在金钱面前,活得相当清醒,这点对于他来说,是致命因素。
自知自己理亏,大衣哥为这件事发声:我就是一个农民。
看,又扯出农民这套,总是老歌重调,幻想通过“农民”两字扳回一局,可是,法律讲的是证据,不是看人设的。
对于朱之文所言,(“谷传民希望我为他做推广”这个观点)笔者也是不认同的,毕竟朱之文已经唱了成千上万次了,这首歌都快成自己的代表作了,难道你仅仅是为了帮朋友做推广吗?
那你拿钱的时候,怎么不想想对方呢?
嘴上说着大公无私,然后自己捞金装口袋,这种做派真的很不地道,如何站稳脚跟呢?
结语
每当有负面消息时,朱之文总是以“沉默是金”或者“农民身份”作掩护,而且屡试不爽,遭人痛恨。
中国的网友一向都对弱势一方或者农民人设起怜悯之心,朱之文恰恰就是利用了这点,这是他最聪明的一招,不然不会火到现在。
当然,谷传民的小心思也昭然若揭,他或许在用与大衣哥撕破脸皮的方式,为自己攫取最后一点利益。若说养猪只是为了打发无聊,猪都不会信。
拨开大衣哥老实本分的外表,他其实是个城府极深,善于伪装的高人,大家伙觉得笔者说得对吗?我们一起讨论下。